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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區域銷售代理合約 合約編號:( )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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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在指定區域代理銷售、推廣 “點點通” 移動即時通平臺及充值卡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約定:
第一條、乙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乙方必須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資訊。甲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資格。 第二條、代理銷售區域範圍及資質條件 1. 甲方授權乙方為 代理商。 2. 乙方同意為上述指定區域的代理商,並承諾履行全部本協定項下的義務。 第三條、合約期限與續約規定 1. 本合約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合約的有效期暫定為一年。合約期滿,甲方將根據乙方第一年的銷售數量來定是否續約(第一年銷售達到500張,將自動進入第二年;如第一年銷售達不到 張,將由公司進行評核而決定是否可以續約)。 第四條、“點點通” 獨家區域代理商經銷須知及付款方式 1. 成為“點點通”獨家區域代理商後,如需再購卡,每次購卡至少為 張或以上,每張價格均為 元。 2. 嚴格執行代理商的市場零售價格為 元,如有出現擾亂市場之行為,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的區域代理權。
3. 乙方購買“點點通”產品的貨款應以現金或銀行匯款方式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方式結算,付款日期為貨款到達甲方帳戶的日期。 第五條、交貨與運輸 1. 乙方書面訂貨單得到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全額貨款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乙 方訂購的“點點通”產品發往乙方指定的城市。 2. 乙方可自行來甲方指定地點提貨,亦可委託甲方代辦航空、鐵路、公路、快遞等形式
的托運,運輸和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產品包裝及換貨保證 1. 未經甲方授權或同意,乙方不得對“點點通”移動即時通產品進行任何形式的拆分,應保持產品包裝始終處於完好狀態。由乙方擅自改裝後的產品將視同假貨,產生的不良後果,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 甲方如要更換“點點通”移動即時通產品新包裝,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積極配合,如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在指定時間內無法完成產品包裝更換工作,後果將由乙方自行承擔。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產品退回給甲方,否則因此而產生的產品損失由乙方負責。 4. 乙方因保管不善造成產品外包裝破損需要換貨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批准後,乙方將有破損的包裝產品完整的寄回甲方,並經甲方確認無誤後給與更換,其中所發生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退貨政策 “點點通”移動即時通充值卡售出後,如果乙方由於自身原因要求退貨,必須同時合並接受以下條件,否則對乙方的退貨要求不予受理:
1. 當乙方在實際銷售過程中,如確遇銷售難度,無力繼續開展銷售活動,可以向甲方提出退貨的請求,甲方經對實際情況核實後,接受乙方的退貨。但乙方只能在每次充值卡採購後的一年之後提出退貨申請。
2. 乙方退回的充值卡(以實際收到的退貨品為准)必須保證未經安裝使用,且外觀及各部分完好無損;(退回充值卡的運\費需由乙方支付)。 在滿足上述兩項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為乙方辦理退貨手續,退款標準為乙方原採購貨品金額的 100% (獎品、獎金等獎勵需扣除)。同時退貨充值卡的包裝,運\費等均由乙方承擔;如退回的貨物有損壞,甲方將視損壞情況扣除相應的款項,剩下的貨款退回乙方;退貨後,甲方有權視情況取消或降低乙方的代理許可權。 第八條、雙方其他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義務 1.1 甲方提供乙方獨家區域銷售代理授權書,並維護乙方在該區域的獨家代理權益; 1.2 甲方向乙方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充值卡;
1.3 甲方協助乙方做好貨物托運及調換工作;
2. 乙方的權利、義務 2.1 乙方享受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經銷“點點通”代理區域內的經銷權; 2.2 乙方不得代理和銷售與“點點通”移動即時通相競爭的同類產品; 2.3 乙方需嚴格執行“點點通”的市場零售價格為 365 元。如有出現擾亂市場之行為,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的區域代理權;
第九條、爭端履行方式 1. 本合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定或備忘錄,補充協定或備忘錄與本合約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約履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相關部門提起法律訴訟。 其他 1. 合約於雙方簽字蓋章及乙方支付首次採購款後方可生效。 2. 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點點通集團(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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